法规分类 > 法律法规 > 中央法规 > 团体协会文件 >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|
【法规名称】全国妇联、全国总工会、共青团中央、中国科协、教育部、文化部、卫生部、广电总局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中国残联关于庆祝2004年“六一”国际儿童节的联合通知 |
【颁布部门】中华全国总工会/共青团中央/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/中国科学技术协会/教育部/文化部/卫生部/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/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/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/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|
【法规文号】妇字〔2004〕16号 |
【颁布日期】2004-04-29 |
【实施日期】2004-04-29 |
【是否有效】
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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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效力级别】规范性文件 |
【批准部门】 |
【批准日期】 |
【失效日期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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